经国务院批准,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日前共同印发《关于2017年调整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的通知》,决定从2017年1月1日起,为2016年底前已按规定办理退休手续并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的企业和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提高基本养老金水平,总体调整水平为2016年退休人员月人均基本养老金的5.5%左右。
省份 |
定额调整 |
挂钩调整 |
上海 |
增60元/月 |
一是每满1年增加2.5元/月;二是按上年基数增加2.5%。 |
吉林 |
增42元/月 |
一是缴费年限25年以下部分,每满一年增加1.5元/月;
26年至30年部分,每满一年增加2.5元/月;
31年至35年部分,每满一年增加3.5元/月;
36年及以上部分,每满一年增加4.5元/月;
二是按上年基数增加1%。 |
湖北 |
96年前退休,增55元;
96年至05年退休,增45元;
06年后退休,增35元。 |
一是每满1年增加2元/月;
二是按上年基数增加1.6%。 |
广东 |
增55元/月 |
按上年基数增加3.2%。 |
陕西 |
增46元/月 |
一是15年及以内的每满1年每月增加2元;
超过15年每满1年每月增加3.5元;
二是按上年基数增加1%。 |
宁夏 |
增50元/月 |
一是前15年每年每月增加2元,
自第16年起,每满1年每月增加3元;
二是月养老金1500元以下的按35元调整;
1500元以上的,养老金每增加100元,再增加2.5元。 |
江苏 |
增38元/月 |
一是15年及15年以下的部分,每满1年每月增加1.7元;
15年以上至25年以下的部分,每满1年每月增加2.7元;
25年以上部分,每满1年每月增加3.9元。
按缴费年限月增加额不足25.5元的,按25.5元增加;
二是按上年基数增加2%。 |
北京 |
增50元/月 |
一是每满1年增加3元/月;
二是月养老金低于3573元的,每月增加60元;
月养老金在3573元及以上,低于5073元的,每月增加50元;
月养老金在5073元及以上的,每月增加40元。 |
天津 |
增50元/月 |
一是每满1年增加2.5元/月;二是按上年基数增加1%。 |
浙江 |
增45元/月 |
一是每满1年增加3.5元/月;二是按上年基数增加1.86%。 |
福建 |
增35元/月 |
一是每满1年增加1元/月;二是按上年基数增加3.33%。 |
安徽 |
增40元/月 |
一是每满1年增加2元/月;二是按上年基数基本养老金增加1.5%。 |
黑龙江 |
增40元/月 |
一是每满1年增加2.5元/月;二是按上年基数基本养老金增加0.5%。 |
四川 |
增45元/月 |
一是15年以下每满1年增加1元/月,15年以上每满1年增加2.5元/月;二是按上年基数增加1.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