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333是全国劳动保障电话公益咨询服务专用号码,在全国范围内使用,是劳动保障部门提供公共服务的服务窗口和平台。主要是面向市民与用人单位免费提供劳动就业、社会保障、劳动关系、劳动工资等政策法规咨询和办事指南服务,接受社会监督与举报等。
为进一步加强劳动保障公共咨询服务工作,提高劳动保障系统的公共服务水平,2003年劳动保障部通知各地启用12333全国统一公益服务电话号码,开始劳动保障电话咨询服务系统建设,要求各地建立劳动保障电话咨询服务中心,向社会提供一个统一的劳动保障公共服务窗口。
社保咨询电话12333服务时间
自动查询:24小时开通;
人工咨询:周一至周五 上午9:00-12:00,下午14-18:00。
收费标准:用户拨打12333只需承担市话通信费用。
服务内容:劳动保障法制工作、就业管理、工资(报酬)与福利、劳动关系、劳动争议、劳动标准、技能培训与鉴定、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医疗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等各类劳动保障政策法规咨询;劳动保障各项事务办理程序和办理机构查询。
查询功能:单位缴费情况查询;人员基本信息查询;离退休人员基本信息查询;养老保险个人账户查询;医疗保险个人账户查询;消费查询;失业、工伤、生育保险缴费情况查询等。市民需依据社会保障号码或18位身份证号码对上述内容进行查询。
12333咨询电话20个热点问题
1、哪些社保卡业务可拨打热线咨询?
答:1、修改社保卡密码;2、社保卡挂失。为保证社保卡信息安全,这两项业务不提供人工服务。
2、社保卡金融账户密码与社保账户密码是否一样?金融功能不激活有无影响?
答:两个密码不一样。社保卡初始密码为1234567,通过拨打12333更改;金融功能密码请到相应银行设置。目前,金融功能不激活不影响社保卡使用。
3、社保卡丢失后在哪里补办?需要带哪些材料?
答:拨打12333或到当地社保卡经办机构挂失,到当地社保卡经办机构补办。所需材料为本人身份证。代办社保卡还须申请人和代理人身份证及申请人委托书。身份证遗失须持公安机关开具的带相片的有效证明。
4、具有金融功能的社保卡怎样变更银行?
答:持卡人可申请变更合作银行。申请变更合作银行前,持卡人应先处理好对应合作银行个人账户相关事宜,避免给个人银行账户财产造成损失。申请变更合作银行须到社保卡经办机构提出申请并办理,按规定缴纳每卡25元工本费,在提交申请45个工作日后,到社保卡经办机构领卡,同时收回原卡。
5、办社保卡需45个工作日,急需看病住院的参保人该怎么办?
答:如果已经参保,可持有效证件到参保所在的医保中心申请临时就医卡到医院住院看病。申请临时就医卡所需材料,可咨询参保所对应的医保中心。
6、曾随单位参加城镇职工医疗保险,离开单位后医保怎么办?
答:参保人可到户籍关系所在地的街道(社区)社会保障服务机构办理医疗保险接续手续,参加个人医疗保险,以个人身份接续医疗保险,城镇户口和农村户口都可以。
7、医保缴费年限有什么规定?
答:2010年1月1日后,按法定条件、法定程序退休的人员,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年限男满30年、女满25年的,享受退休人员的基本医疗保险待遇。
8、城乡居民合作医疗保险的缴费2013年有无调整?
答:普通城乡居民缴费标准为一档:个人缴费60元∕人·年;二档:个人缴费150元∕人·年。
9、参加个人医疗保险期间,因故有一段时间没有缴医保费,有什么影响?
答:个人医疗保险从中断缴费的次月起,参保人停止享受医疗保险待遇。中断缴费3个月内补齐欠费的,欠费期间的医疗保险待遇按规定支付。中断缴费超过3个月补齐欠费的,欠费期间的医疗费用不予支付(个人账户按规定补划),原医疗保险实际缴费年限继续计算,医疗费用从再次缴费之月的第13个月起按规定支付,补缴欠费额度按再次缴费时的缴费标准计算;中断缴费超过3个月不补缴欠费的,原个人医疗保险实际缴费年限不再计算。
10、重复缴费是否可以退款?
答:参保人以个人身份缴纳医疗保险后,找到工作,又由单位缴纳医疗保险。参保人在办理了个人医疗保险停保手续后,可能出现个人医疗保险与单位医疗保险重复缴费的情况。若出现重复缴费的情况,则参保人可在重复缴费的次年年初持本人身份证、社保卡,向参保地的区县医保经办机构提交重复缴费退款申请,申请退还个人医疗保险重复缴费的部分。
11、哪些人可以参加城乡居民养老保险?
答:具有我市户籍的下列人员,可自愿参保:1、年满16周岁以上的农村居民和城镇灵活就业人员;2、年满60周岁以上的城镇没有享受基本养老保险(退休)待遇的人员。
12、到哪里去申报参加城乡居民养老保险?
答:符合参保条件的城乡居民,持本人身份证及户口簿到户籍地村委会(社区居委会)申报,由其统一到乡镇(街道)社保所办理参保手续。本人也可直接持有关证件到乡镇(街道)社保所办理参保登记手续。
13、哪些情况下可以退还已缴纳的养老保险费?
答:出境定居,不再具备享受养老金条件的;未达到退休年龄就死亡的;重复参保;参保职工调入未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事业单位后退休的。
14、办理退休的条件有哪些?
答:同时满足以下条件的参保单位职工及个人参保人员:1、参保并按规定缴纳了基本养老保险费;2、达到法定退休年龄;3、缴费年限(含实际缴费年限和视同缴费年限)满15年及其以上。
15、外地户口人员想在重庆退休,需要什么条件?
答:必须在重庆实际缴费年限满10年以上,如果达到退休年龄时,养老保险年限不满15年的,将关系转至其户口所在地;养老保险年限满15年的,可在重庆办理退休。
16、我市目前执行的最低工资标准是多少?
答:2012年5月1日起,一档1050元/月,二档950元/月;最低小时工资为一档10.5元,二档9.5元。
17、带薪年休假天数如何计算?
答:年休假天数根据职工累计工作时间确定。职工累计工作已满1年不满10年的,年休假5天;已满10年不满20年的,年休假10天;已满20年的,年休假15天。职工在同一或者不同用人单位工作期间,以及依照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规定视同工作期间,应当计为累计工作时间。
18、加班工资该如何计算?
答:延长工作时间报酬按正常工作时间工资的150%计算;公休日安排劳动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按正常工作时间工资的200%计算;法定休假日安排劳动者劳动的,按正常工作时间工资的300%计算。
19、试用期用人单位是否该给劳动者购买社保?
答:劳动关系一旦确立,用人单位就应该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试用期并非独立于劳动关系之外的特殊时期,而是包括在劳动合同期限内。
20、新进职工年休假天数如何计算?
答:按照在本单位剩余日历天数折算确定,折算后不足1整天的部分不享受年休假。折算方法为:(当年度在本单位剩余日历天数÷365天)×职工本人全年应当享受的年休假天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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