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退休人员养老待遇调整方案终于公布啦!日前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发布《关于2017年调整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自2017年1月1日起,调整全省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本次调整的人员主要是参加机关单位、企事业单位养老保险的退休人员,此次养老金增加的部分,由定额、定比、倾斜调整(符合条件者)三者相加,养老金总体上涨5.5%。
市社保局回应,目前已经按照省人社厅要求制定出东莞方案,待市政府审议通过之后公布,调整金额也将按照规定发放到退休人员手中。
调整对象为机关及企事业单位退休人员
对于参加企业职工养老保险的退休人员,2016年12月31日前(含本日)已领取基本养老金的退休人员;2017年1月至6月首次领取基本养老金的退休人员,在核定首次领取基本养老金的月标准时,同时按本通知进行调整,调整增加额从首次领取基本养老金当月起发放。
对于参加机关事业单位的退休人员,2016年12月31日前(含本日)已退休并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的人员;2017年1月至6月首次领取基本养老金的退休人员,以2015年全省城镇在岗职工平均工资为计发基本养老金基数的,在核定首次领取基本养老金月标准时,同时按本通知进行调整,调整增加额从首次领取基本养老金当月起发放(以2016年全省城镇在岗职工平均工资为计发养老金基数的,不执行本通知)。
定额定比调整结合 整体调整水平为5.5%
通知明确,总体调整水平按照2016年全省企业和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月人均基本养老金的5.5%左右确定。
普遍调整包括定额调整和定比调整。定额调整即每人每月定额加发55元,定比调整则是每人每月按照本人调整前基本养老金月标准的3.2%加发。
记者从市社保局公布的《2016年度东莞市社会保险信息披露通告》中了解到,截止到2016年底,全市社会养老保险的离退休人员为33.01万人。
年满75周岁退休人员 每月加发100元
除了常规的调整,此次养老待遇调整还有倾斜调整。倾斜调整主要面向三类群体:缴费年限(含视同缴费年限)超过15年的退休人员、年满70周岁的退休人员、参加企业养老保险的企业退休军转干部。
缴费年限(含视同缴费年限)超过15年的退休人员,每满1年(不满1年的按1年计算)养老金月标准增加1元。
2017年6月30日前(含当日)年龄满75周岁及以上的退休人员,每人每月加发100元,全年1200元;年满70周岁不满75周岁的,每人每月加发50元,全年600元。增加的养老金单列一次性发放,不纳入基本养老金年度调整基数。
参加企业养老保险的企业退休军转干部,基本养老金在本次调整后如仍未达到所在市调整后企业养老保险月人均基本养老金水平的,按所在市企业养老保险月人均基本养老金水平计发。
2016年广东企业养老金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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