包头医疗保险参保指南
办理条件
城镇居民
在校学生:市中专院校、中技、普通高中、职业高中、初中、小学和特殊学校的在校学生
非在校居民:具有我市辖区内非农业户口,未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且男年满60周岁、女年满55周岁以上无从业经历的居民、法定劳动年龄段内的重症残疾人和18周岁以下非在校居民。
城镇职工
全市范围内城镇所有用人单位,包括企业(国有企业、集体企业、外商投资企业、私营企业)、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及其职工。
办理材料
城镇居民
户口簿、居民身份证等有效证件原件和复印件;
注:城镇低保对象、低收入和重症残疾人员需提供《包头市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金领取证》、《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及《包头市低保边缘人员救助证》等原件和复印件。
城镇职工
新单位参保:
1、单位资格证书(营业执照或法人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2、技术监督部门颁发的组织机构统一代码证书及复印件;
3、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及复印件;
4、税务登记证及复印件。
办理流程
城镇居民
符合参保条件的在校学生,由所在学校统一组织参保登记,其他符合条件的参保人员,由各街道(社区)乡镇劳动保障事务所以家庭为单位组织参保登记。
城镇职工
新成立单位及尚未参加社会保险的用人单位应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登记。
办理时限及费用
办理时限:审核通过,即时办理
办理费用:不收费
办理地址
包头各区县市的社会保障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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