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惠州医保新政策说明
【导读】惠州政府要求用人单位按照规定为员工参加职工医疗保险,同时鼓励城乡居民积极参加城乡居民医疗保险。不仅如此,为了完善惠州医疗保险制度,切实减轻参保人员负担,惠州社会保障局还会根据医保政策执行情况等与时具进的制定新政策。2015年惠州医保新政策具体如下。
新政策一:调整居民医疗保险缴费标准
2015年惠州城乡居民医疗保险A档缴费标准由每人每年30元调整到每人每年80元,居民B档由每人每年150元调整为每人每年170元。
新政策二:调整医疗保险住院待遇报销限额
职工医疗保险住院报销限额由30万元调整至50万元;居民医保A档住院报销限额由20万元调整至30万元;居民B档住院报销限额由30万元调整至40万元。同时将居民医保A档报销比例调整如下:一级医院95%,二级医院75%,三级医院65%;
新政策三:调整市外就医报销比例和报销时限
参保居民自行转往市外定点医疗机构就医符合规定的医疗费用报销比例,从各降15%调整为各降20%。参保居民到市外非定点医院就医的报销比例从各降15%调整为居民A档40%,B档45%。异地就医发生的医疗费用先由本人垫付然后在医疗终结期的6个月办理报销手续,超过6个月的不予报销。
新政策四:增加住院报销项目
将以下几种行为或疾病产生的医疗费用纳入住院报销项目:第一就是由公安司法机关及有关行政机关确认的己方无明显违法犯罪行为驾驶激动车辆和农村地区因生产需要驾驶农用车辆所发生的重大交通事故且造成本人伤害的,第二就是由公安司法机关及有关行政机关确认的己方无明显违法犯罪行为造成本人伤害的,第三就是不符合计划生育政策怀孕、住院分娩或者终止妊娠导致其它疾病的,第四就是计划生育手术费。
新政策五:增加特定门诊病种项目
将重症肌无力、骨髓增生异常综合症、心脏瓣膜置换、甲璜酸伊马替尼治疗慢性粒细胞白血病即胃肠间质瘤纳入特定门诊病种。同时对其报销标准进行了明确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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