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宁夏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丧葬补贴标准规定
8月11日,宁夏回族自治区人社厅发布消息,根据自治区政府的有关规定,我区确定2015年度全区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丧葬补贴标准。
据介绍,2014年度全区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月人均养老金标准为119元,各地可按照119元/月的标准计发2015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丧葬补贴。自行调整基础养老金的市、县(区),可以按照本地区上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月人均养老金标准发放丧葬补贴。
记者了解到,按照相关规定,参保人员在领取养老金期间死亡的,可按死亡上年度自治区城乡居民月人均养老金标准向其法定继承人或指定受益人一次性支付12个月的丧葬补贴。但将应当火化的遗体土葬,或在公墓和农村的公益性墓地以外其他地方建造坟墓、埋葬遗体的,不享受丧葬补贴。各地可按照119元/月的标准计发2015年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丧葬补贴,即一次性支付1428元。
在申报审核程序方面,参保人死亡后,由其法定继承人或指定受益人持相关证明材料到所在村或社区进行申报,经乡镇或街道社区审核,报经县(市、区)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审批同意后,一次性支付其丧葬补贴费,并终止其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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