养老保险被人冒领 保险公司是否该担责?
陈某退休在即,想到年轻时在某保险公司买过的一份养老保险,可以成为自己退休后的生活保障,就到该保险公司进行查询,可保险公司却说该保单已经退保,当年的合同也已经解除。陈某一下就蒙了,合同还没到期怎么就退保了?想到这几年交的血汗钱就这么不翼而飞了,为讨回公道,陈某随即将该保险公司告上了法庭。
陈某早在1998年7月就在某保险公司买过一份养老保险,并交纳了保险金6.5万元。眼看就要到退休的年龄了,陈某便在2013年7月去该保险公司查询并确认,没想到,保险公司登记材料却显示陈某的保单在2006年12月就已经办理了退保,并取走了退保金7.3万元。陈某说:“我看过那退保单上的字迹,肯定不是我签的,还有那身份证上的照片也不是我本人。”而保险公司人员却不予理睬。陈某认为保险金被冒领是保险公司失职所致,除要求赔偿经济损失8000元外并继续履行保险合同,但多次与该保险公司沟通,均未得到任何响应,只好诉至法院。
庭审中,保险公司辩称在2006年11月,见陈某本人持身份证原件前来办理挂失,次月就办理了退保手续并取走了退保金7.3万元,有退保单为证,不可能有误,而且保险合同已经终止,故无需承担任何责任。但经鉴定,陈某的字迹与当时退保单上的字迹确实不同,身份证上的照片也与陈某本人相差甚远,这张保险公司口中的身份证原件也是冒领人伪造的。法院经审理后认为,该保险公司存在未核实投保人信息,存在过失,应承担陈某的部分损失。经法院当庭调解,该保险公司也同意赔偿陈某经济损失4500元,并愿意继续履行与陈某的保险合同,至此纠纷得以化解。
法官提醒:在像银行、保险公司此类有钱财交易的地方,广大市民在办理业务时要留个心眼,以防自己的信息被不法分子窃取后造成经济上的损失。尤其是老年人,最好是在子女的陪同下进行,当只身一人时可以请求工作人员的帮助。如果发生财产遗失等问题,一定要立刻挂失并寻求法律帮助。此外,作为业务经办方,一定要严格业务操作流程和规章制度,以确保客户财产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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