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2024年调整企业退休人员养老金概要
省份 |
定额调整 |
挂钩调整 |
湖南 |
增29元/月 |
一是每满1年增加1.12元/月;
二是按上年养老金基数增加0.84%;
三是年满70、80岁分别加20、30元;艰苦加10;军转倾斜。 |
案例演示
我们可以举例说明一下:
张叔叔今年70岁,目前养老金4000元,缴费年限是40年。
定额调整:29元
倾斜调整:
与养老金水平挂钩调整:4000*0.84%=33.6元
与缴费年限挂钩:1.12*40=44.8元
高龄倾斜:20元
张叔叔养老金增加:29+33.6+44.8+20=127.4元
湖南省2024年调整企业退休人员养老金方案
(一)退休人员每人每月增加基本养老金29元。
(二)在(一)项调整基础上,退休人员按本人缴费年限(含视同缴费年限,不含折算工龄,不满15年的按15年计算),每满1年月基本养老金再增加1.12元(缴费年限计算到月,不满1年的记为1年),同时,以本人2023年12月的基本养老金为基数,每月再增加0.84%。
(三)在(一)、(二)项调整基础上,对2023年12月31日前年满70周岁且不满80周岁的退休人员每人每月再增加基本养老金20元;对2023年12月31日前年满80周岁的退休人员每人每月再增加基本养老金30元。
(四)在(一)、(二)和(三)项调整基础上,对艰苦边远地区(桑植县、江华瑶族自治县、城步苗族自治县、麻阳苗族自治县、新晃侗族自治县、通道侗族自治县、吉首市、泸溪县、凤凰县、花垣县、保靖县、古丈县、永顺县、龙山县)的退休人员,每人每月再增加基本养老金10元。
(五)对基本养老金偏低的企业退休军转干部,继续按照规定落实相关解困标准。
(六)已按湘政办发〔2003〕44号文件、湘劳社政字〔2007〕15号文件规定参保的国有农垦企业、农林企事业场所退休人员待遇调整办法和标准同上。
湖南省2024年调整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方案解读
1、定额调整减少:每人每月增加29元,相对于去年的35元,少了6元,符合当前趋势。
2、缴费年限挂钩调整增加:每人每年增加1.12元,不足一年按照一年计算,不足15年按照15年进行计算。相对于去年的1.08元,少了0.04元。基本可以忽略不计,毕竟10年也不过0.4元。
3、基础养老金比例调整下降:按照本人2023年12月的基础养老金的0.84%增加,相对于去年的1.35%而言,少的有点多,达到了0.51个百分点,但也符合“大众”趋势!
4、高龄倾斜调整增加:70至80周岁(不含)的退休人员,增加20元,80周岁及以上人员增加30元。与去年15元、25元相比,分别增加了5元。
5、边远艰苦地区倾斜调整下降:去年是10元、15元两个标准,今年同意10元一个标准。
6、企退军转干部,按照惯例落实相关解困标准。
湖南的养老金调整红桂中举,没有特别显眼突出的地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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