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2024年调整企业退休人员养老金概要
省份 |
定额调整 |
挂钩调整 |
湖北 |
增30元/月 |
一是每满1年增加1.01元/月;
二是按上年基数增加1%。
三是年满70、80周岁分别增加40、60元。
四是艰苦地区增加15元,军转、建国前参工适当倾斜。 |
案例演示
陈阿姨,53岁,缴费年限30年,调整前每月养老金为2500元,属于艰苦边远地区退休人员。
养老金增加总额
=定额调整+与缴费年限挂钩调整+与养老金水平挂钩调整+倾斜调整
=30+(30*1.01)+(2500*1%)+15
=30+30.3+25+15
=100.3(元/月)
湖北省2024年调整企业退休人员养老金方案
一是定额调整,每人每月增加30元。
二是挂钩调整,每人每月按本人缴费年限每满一年增加1.01元;同时,每人每月以本人2023年12月基本养老金为基数增加1%。
三是适当倾斜,定额调整、挂钩调整后,对部分人员再按以下标准增加基本养老金:
2023年12月31日年满70周岁不满80周岁的,每人每月增加40元;2023年12月31日年满80周岁的,每人每月增加60元。
国家规定范围的艰苦边远地区的调整对象,每人每月增加15元。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前参加革命工作享受供给制的,每人每月增加30元;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前参加革命工作享受薪金制的,每人每月增加25元;1953年12月31日前参加革命工作的,每人每月增加20元;符合劳社部发〔2002〕9号文件规定的原工商业者,每人每月增加10元。同时符合上述两个及以上条件的,按照就高原则,只增加一项。
企业退休军转干部按上述办法调整后,其基本养老金仍未达到所在市(州)企业职工基本养老金平均水平的,补齐到平均水平。
湖北省2024年调整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方案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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