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2020年调整企业退休人员养老金概要
省份 |
定额调整 |
挂钩调整 |
山东 |
增52元/月 |
一是按上年基数增加1.7%。
二是缴费年限15年以下部分,每满一年增加1.5元/月;
16年至25年部分,每满一年增加2元/月;
26年至35年部分,每满一年增加2.5元/月;
36年至45年部分,每满一年增加3元/月;
45年及以上部分,每满一年增加3.5元/月;
三是70、75、80岁以上,分别增加20、40、60元。 |
案例演示
佟阿姨,企退休员,31年工龄,2019年12月71岁,养老金3000元,今年能增加多少养老金呢?经过计算,总共可以增加181元,调整后,每月的养老金为3181元,增加幅度为6.03%。其中:
1 、定额调整增加:52元
2、与养老金水平挂钩,:3000元*1.7%=51元
3、与缴费年限分段挂钩,合计可以增加57.50元,备注:15年以下的部分,可以增加22.5元(1.5元*15年);16年至25年的部分,可以增加20元(2元*10年);26年至30年的部分,可以增加15元(2.5元*6年)小计:22.5+20+15=57.50元
4、高龄倾斜调整增加金额:20元.
合计增加金额:52+51+57.50+20=180.50元,见角进元,应增加181元。
山东省2020年调整企业退休人员养老金方案
一、调整范围
2019年12月31日前已按规定办理退休、退职手续并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的退休、退职人员(以下简称退休人员)。
二、调整办法和标准
这次调整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采取定额调整、挂钩调整和适当倾斜相结合的办法。
(一)定额调整。每人每月增加52元养老金。
(二)挂钩调整。按以下两部分计算增加养老金:
1.按2019年12月本人基本养老金的1.7%确定月增加额。
2.企业和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分别执行下述挂钩调整办法:
(1)企业退休人员与本人缴费年限挂钩调整。将本人缴费年限进行分段,对15年(含)以下的部分,每满1年,月增加1.5元;16年以上至25年的部分,每满1年,月增加2元;26年以上至35年的部分,每满1年,月增加2.5元;36年以上至45年的部分,每满1年,月增加3元;46年以上的部分,每满1年,月增加3.5元。其中,缴费年限含视同缴费年限,不含特殊工种等折算增加的年限;缴费年限不足1年的,按1年计算。
(2)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与本人职务(岗位、技术等级,下同)挂钩调整。根据职务层级不同划分若干档次,每个档次以32元为基数乘以不同的调整系数确定月增加额。各职务层级的具体调整系数,遵循衔接平衡原则,另行确定。
(三)适当倾斜。2019年12月31日前,年满70周岁不满75周岁(以办理退休手续时按规定确认的出生年月计算,下同)、年满75周岁不满80周岁和年满80周岁以上的退休人员,每人每月分别增加20元、40元和60元养老金。同时,综合考虑不同年龄、不同情况人员以往年度倾斜标准等因素,对达到相应年龄的有关人员,再适当增加一定数额的养老金。其中,2019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达到70周岁、75周岁和80周岁的企业退休人员(不含企业一次性补缴参保人员)每人每月分别增加290元、190元和360元,企业一次性补缴参保人员每人每月分别增加70元、60元和120元,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每人每月分别增加20元、80元和80元。
三、资金列支渠道
调整基本养老金所需资金,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从企业基本养老保险基金中列支;参加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基本养老保险的,从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基金中列支;未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由原渠道解决。其中,所需资金从养老保险基金列支时,要按照参保人员退休时的个人账户养老金占基本养老金的比例,从个人账户余额中列支一部分,剩余部分从统筹基金中列支,当个人账户余额为零时,全部从统筹基金中列支。
四、相关问题处理
(一)按相关规定办理退休手续的建国前老工人,基本养老金调整办法另行制定。
(二)按本通知调整基本养老金的退职人员,系指按《劳动保险条例》第13条丙款、国发〔1978〕104号、鲁革发〔1972〕143号文件规定办理退职手续并按月领取退职生活费的人员。
(三)本通知所称企业一次性补缴参保人员,系指按鲁政办发〔2011〕64号等文件规定办理一次性补缴参保手续的人员,以及按鲁人社发〔2015〕29号等文件规定以个人身份补缴、补缴前未参加基本养老保险、没有可以认定的视同缴费年限、补缴时已超过法定退休年龄、一次性补缴养老保险费后领取基本养老金的人员。
(四)确定本人月基本养老金基数时,企业退休人员按鲁劳社发〔1999〕82号文件及有关规定执行;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按鲁人社办发〔2015〕78号文件及有关规定应当纳入基本养老保险统筹的待遇项目确定。
(五)企业一至四级工伤退休人员如缴费年限不满35年,在与本人缴费年限挂钩调整基本养老金时,按35年调整增加。
(六)本次调整基本养老金,一律计算到元,总额不足1元的按1元增加。
山东省2020年调整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方案解读
一、三大特点
特点1:长缴多得,杠杆效应突出
体现在企退人员与缴费年限的挂钩调整部分,精细化分为五段,按不同比重增加养老金。企退人员分15年以下、16年~25年、26年~35年、36年~45年、46年及以上共五段,缴费每满1年,分别按1.5元、2元、2.5元、3元和3.5元的不同比重调整养老金。缴费年限越长,比重越大,杠杆效应越明显。体现长缴多得的社会激励原则,利于养老保险制度长期健康有序发展。
特点2:向企业倾斜力度大
与缴费年限挂钩和高龄倾斜调整部分,实行实行一省两制,企退人员和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标准不同,向企退人员倾斜,缩小社会差距。今年调整后,企退人员人均上涨比例为5.4%,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人均上涨比例为3.9%。
特点3:高龄倾斜有特殊政策
高龄倾斜调整除了按年龄段,分别增加养老金以外,对初次达到70岁、75岁、80岁的相关人员,再次额外增加爱养老金。并且企业正常退休。企退一次性补缴过人员及和机关事业单位的倾斜标准不同。
二、两个变化
山东今年的养老金调整方案,基本复制了2019年的规定,只有两处数量上的微调,没有出现根本性的变化。
变化1:定额调整由2019年的每人增加50元,调整为2020年的每人增加52元,标准提高了2元。
变化2:高龄倾斜部分,70岁~74岁、75岁~79岁这两个年龄段的标准2019年的分别增加15岁和30岁,调整为2020年的20元、40元,标准分别提高了5元、1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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