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省2019年调整企业退休人员养老金概要
省份 |
定额调整 |
挂钩调整 |
青海 |
增37元/月 |
一是15年以下部分统一增加45元/月,15年以上部分每满1年增加3元/月;
二是按上年基数增加1.4%;
三是艰苦边远地区二、三、四、五、六类的类别,每人每月再分别增加10元、15元、30元、55元、90元;
四是70岁~74岁的,增加20元;75岁~79岁的,增加40元;80周以上的,增加60元。 |
案例演示
杨阿姨,二类艰苦地区退休,工龄30年,2018年12月养老金为4000元,50岁,今年能增加多少养老金?
定额调整:37元
二类艰苦:10元
与缴费年限挂钩:45+15*3=90元
与本人养老金绝对额挂钩:4000*1.4%=56元(取暖等补贴略)
今年养老金增加金额=37+10+90+56=193元,加上取暖补贴等因素,上调200元问题不大。
青海省2019年调整企业退休人员养老金方案
(1)每名退休人员每人每月增加37元,比2018年的30元的标准提高了7元;
(2)艰苦边远地区的,属于2、3、4、5、6类地区的,每人每月再增加10、15、30、55、90元。月人均增加19元。
(1)与缴费年限挂钩:缴费年限15年及以下的,一律增加45元。缴费年限超过15年的部分,在增加45元的基础上,每超过1年,每人每月增加3元。
(2)与本人2018年12月养老金绝对额挂钩(含取暖补贴,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包含房补和物业补贴费用,不包括职业年金),增加1.4%。低于24元的,按24元增加。
(1)2018年12月年满70岁~74岁的,每人每月增加20元;75岁~79岁的,每人每月增加40元;80周岁及以上的,每人每月增加60元;
(2)调整后企退军转干部,最低养老金水平不能低于本地企退人员人均养老金水平。
青海省2019年调整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方案解读
一、三大特点
青海的养老金总体水平在全国仅次于西藏地区,排名第二,高于北上广深。
大多数地区的养老金调整方案企事业机关单位是有所区别的。在调整幅度上会向企业退休退职人员倾斜,主要是向养老金水平偏低的非国企退休人员倾斜。一般会体现在挂钩调整部分。
青海之所以出台这样的政策,笔者认为和青海地区退休人员的地域特点有关。青海和西藏地区一样,大多数退休人员本身就都是国企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15年以下按45元增加,15年以上部分,每满1年增加3元。在全国属于较高标准。
二、一点变化
和2018年的调整方案对比,今年只有一处变化,其他都没有变。此次调整人均养老金增加213元,比2018年的206元增加了7元。增加的这7元,都放在了定额调整上。定额调整标准从30元提高到了37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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