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昌失业保险金领取指南
南昌失业保险金领取指南
补贴标准
一类区域由500元/月提高至750元/月;
一类区域:南昌市的东湖区、西湖区、青云谱区、湾里区、青山湖区、南昌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南昌经济技术开发区、红谷滩新区、桑海经济技术开发区。
领取条件
《失业保险条例》规定:具备下列条件的人员,可以领取失业保险金:
(一)按照规定参加失业保险,所在单位和本人已按照规定履行缴费义务已满1年的;
(二)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
(三)已办理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的。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按照规定同时享受其他失业保险待遇。
领取程序
1、社保局规定办理失业报备;
这需要公司在解除劳动合同之日前15日内出面派员到各失业保险交纳地的社保局办理,办理报备不直接对失业本人。
2、办理报备中用人单位需要向社保局递交四种材料,并加盖单位公章;
3、失业登记之后,社保局审查失业登记合格后,通知失业人员前去培训并可领取失业金,同时办理下岗证。失业保险金按照本市最低工资标准的75%计发(2013年南昌最低工资标准为1230元/月)。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就医的,可补助70%医疗补助金。;
4、个人后续的准备。失业人员自与用人单位终止、解除劳动聘用后,持社保局发给的审核文件和《职业指导培训卡》、《户口簿》、《身份证》和3张一寸免冠照片,到户口所在地街道(镇)有关部门进行失业登记、办理申领失业保险金手续。
领取期限
缴费满1年不满2年领取3个月失业保险金;
缴费满2年不满3年领取6个月失业保险金;
缴费满3年不满4年领取9个月失业保险金。
领取地址
南昌市职工失业保险管理处失业人员管理科
办理时间:星期一至星期五的工作日
地点:南昌市子固路80号
邮编:330008
联系方式:0791-8670217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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