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生育保险新政策宣传问答
职工生育保险待遇有哪些?待遇水平如何?
生育保险待遇包括生育医疗费用和生育津贴。用人单位已按时足额缴纳生育保险费的,其职工享受生育保险待遇;职工未就业配偶享受生育医疗费用待遇。所需资金从生育保险基金中支付。
生育医疗费用的报销比例为:市内一级(含未定级、乡镇卫生院)医院报销100%,市内二级医院报销90%,市内三级医院报销80%;市外的报销比例为:一级(含未定级、乡镇卫生院)医院报销80%;二级医院报销70%;三级医院报销60%。
生育津贴的标准为:按照职工生育或者施行计划生育手术时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除以30再乘以规定的假期天数计发。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按照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核定的本单位上一自然年度参保职工各月工资总额之和除以其各月参保职工数之和确定。用人单位无上年度月平均工资的,生育津贴以本单位本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为基数计算。
生育医疗费用的支付项目有哪些?
(一)生育的医疗费用。即女职工在孕产期内因怀孕、分娩发生的医疗费用,包括符合国家和省规定的产前检查的费用,终止妊娠的费用,分娩住院期间的接生费、手术费、住院费、药费及诊治妊娠合并症、并发症的费用。
(二)计划生育的医疗费用。
包括职工放置或者取出宫内节育器,施行输卵管、输精管结扎或者复通手术、人工流产、引产术等发生的医疗费用。
(三)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项目费用。从生育保险基金中支付生育医疗费用,应当符合国家和省规定的生育保险药品目录和基本医疗保险诊疗项目、医疗服务设施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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