延安住房公积金提取指南
提取条件
最新消息:住房公积金租房提取条件放宽 连缴三个月可提
房屋类:
1、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2、偿还购建自住住房贷款本息的。
非房屋类:
延安非房屋类公积金提取条件
提取材料
1、出示提取人、经办人居民身份证原件;
2、加盖单位印章和提取人签名的《延安市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审批表》;
3、加盖单位财务印鉴的《延安市住房公积金支款凭证》;
4、以配偶名义签署或登记的,还需提供结婚证或夫妻同户的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以子女或父母名义签署或登记的,还需提供可以证明亲属关系的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或户口所在地户籍管理部门出具的亲属关系证明。
房屋类:
延安房屋类公积金提取材料
非房屋类:
延安非房屋类公积金提取材料
提取额度
部分提取:
1、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的职工及配偶,提取额度为申请行为发生时上年住房公积金缴存年度结转账户余额的万元以上千元进额,累计提取总额不得超过所购、建、大修自住住房的支出总额。
2、职工偿还个人自住住房商业银行贷款的,职工及其配偶均可提取住房公积金用于偿还贷款本息。每年提取额不超过当年应还贷款本息年合计额,直至贷款结清为止;职工偿还住房公积金贷款的,待还完贷款后可提取贷款本人及配偶的住房公积金,提取额度为申请行为发生时上年住房公积金缴存年度结转账户余额的万元以上千元进额,总提取额不得超过贷款总额。
3、因自然灾害造成家庭生活严重困难,特困家庭子女上大学及大病就医的、享受城镇最低生活保障的,可提取额度为申请行为发生时账户余额的万元以上千元进额。
全额提取:
延安住房公积金全额提取条件
提取时间
1、原则上每月11日至25日为办理提取业务时间,遇公积金年度对账和年终决算需停办提取业务时提前告知。
2、公积金管理机构对受理的职工提取申请,自受理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作出准予或不准予提取的决定。准予提取的,为其办理提取支付手续;不符合提取条件的,应将申请资料退回,并告知原因。
3、提取申请人对审核意见有异议的,可提出复核,公积金管理机构接到复核申请后,应在5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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