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山东公积金贷款提取条件
山东放宽公积金贷款提取条件
8月6日,山东省政府召开新闻发布会,就最新的山东放宽公积金贷款扩大住房消费政策进行解读:首套房、二套房最低首付款比例分别由30%和50%降至20%和30%,且将农民工纳入其中。此外,一次性提取范围不仅包括本人与配偶,也可提取父母或子女的公积金。据了解,今年上半年,山东省公积金贷款总额已由去年的同比下降改为同比上升28%。
本次山东省公积金贷款新政由山东省政府办公厅发文,主要内容有:放宽贷款条件,由过去连续缴存时间12个月以上才能贷款下调为只需6个月即可,首套房、二套房最低首付款比例分别由30%和50%降至20%和30%。扩大推进异地贷款。国家公积金异地贷款办法规定:职工在就业地缴存公积金,在户籍所在地购买自住住房的,可向户籍所在地公积金中心申请贷款。而山东则直接取消了省内异地贷款户籍地限制,即职工在缴存地以外的省内其他城市购买自住住房,可向住房所在地公积金中心申请贷款,进一步扩大了贷款的范围。开展组合贷款,允许缴存职工将已经办理的商业住房贷款转为住房公积金贷款。
同时,山东放宽一次性提取条件,将国家规定的在取得有效购房凭证1年内提取本人及配偶住房公积金延长至3年内,同时增加了可提取父母、子女的住房公积金,即不论是父母买房还是为子女买房,都可以提取公积金。积极支持进城农民工购买自住住房提取公积金,允许农民工在城市或农村新型社区购买自住住房,或依法依规在农村宅基地上建造自住住房,可提取本人及配偶的住房公积金。扩大提取范围,允许提取公积金支付物业费、住宅专项维修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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