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补缴养老保险事宜
我帮朋友咨询一个关于补缴养老保险事宜。他之前户口是在四川的,去年户籍已迁入重庆市江北区。他1998年-2003年在重庆一家民营企业工作过5年左右,单位一直未帮他购买养老保险,现在这个单位已注销,也无法提供人事档案,无法为其补缴。因他本人今年已59岁(男),现在所在的单位为其购买的社保年限只有10年,请问能否以个人身份对1998-2003年的养老保险并享受退休的养老保险待遇呢
办理结果: 你好,来信已获悉。
可以到区县档案馆查询你在该企业有关资料补缴1998年-2003年的养老保险费;也可以延迟缴费至满15年再办理退休手续。我市一次性补缴养老保险费的政策还未出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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