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退休因病死亡一次性死亡救济金
我爷爷***于1986年10月因工伤退休,2012年1月30日因病死亡。自2012年3月起,多次向奉节县社保局索要一次性死亡救济金,但奉节县社保局总是有各种借口。2013年1月24日,奉节县社保局以重庆市将拟定新的发放标准的文件为由,再次拖欠一次性死亡救济金。因而向市人力社保局反映情况,希望市人力社保局能够查清情况。给予我满意的答复。
办理结果: 你好!根据《工伤保险条例》规定,一至四级工伤职工在停工留期满后死亡享受6个月上年度社平工资的一次性丧葬补助金,符合供养亲属条件的,按规定享受供养亲属抚恤金。请对照一下你爷爷死亡待遇是否如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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