扣押工资没钱过年了
我在沙坪坝*******公司上班,今天发工资,公司无故扣除我350元工资,说是做服装押金。我不明白,我上班那么久了,从来没扣除服装费,而且从进公司至今,从未有扣除服装费一说。也没任何合同或通知过年需要扣除服装费。这种行为是剥夺了劳动者得所得权利!请领导为我们全公司几百人做主,还我们公道!
办理结果: 你好,现就你反映的问题答复如下:一、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九条规定,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不得扣押劳动者的居民身份证和其他证件,不得要求劳动者提供担保或者以其他名义向劳动者收取财物。二、如果用人单位违背相关法律的规定,劳动者可以向当地劳动保障监察部门或劳动争议仲裁委投诉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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