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0年参加工作,单位是酒厂,集体企业缴费年限工龄问题
领导同志,您好。请咨询一个问题。我幺爸1980年参加工作,单位是酒厂,集体企业。1993年10月因为单位效益问题自动离职,被单位做开除处理。重庆市的政策好像是在1992年4月1日我市实施个人缴纳养老保险费后,除名、自动离职职工在其被除名及自动离职前的连续工龄可与其重新就业后的工龄合并计算。 在那之前的不计算为工龄。现在的问题是:
一、他1993年10月被单位除名,1992年4月到1993年10月这段时间工资单上有扣了社保的记录,但是在系统里面却找不到社保记录,请问这样能算为连续工龄吗?
二、如果找不到当时相关的社保记录,能否通过档案里面的参加工作时间和1993年10月的除名时间相关档案资料,确定连续工龄。
三、如果一定要有社保记录才能认定当时的连续工龄,该提供什么资料才能找回当时的社保。
谢谢领导,盼回答。
祝:新年快乐,阖家欢乐,身体健康!
办理结果: 你好,来信已获悉。
根据国家及我市现行政策规定,1993年3月及其以后实际缴纳了养老保险费的计算为实际缴费年限,1993年3月以前职工档案中有符合国家有关连续工龄政策认定的相关记载的,可认定为视同缴费年限。退休时根据缴费记录及视同缴费年限的记载等计算养老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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