介绍信丢失,导致社保无法办理转移
我是一名民营企业的职员,2006年开始在长寿区做项目,2011年从长寿回到主城一公司工作,并在长寿区社保局办理了相关社保转移手续,在开具社保转移介绍信后,交由现在公司的人力资源部门同事协助办理社保转移,由于当时公司人力资源管理部门人员出现交替,新的同事不清楚从区县到主城的社保办理流程,且没有重视介绍信环节,导致后来介绍信遗失。此事拖到2012年,江北区社保局一定要我先转移社保才能接续,而原来公司人事的同事帮忙询问长寿社保局后得知无法重新补办社保转移介绍信……该情况导致现在我已经不知道该怎么解决和处理社保转移的问题,请领导帮忙查询我现在到底需要什么样的资料才能在江北区接续社保?感谢!
办理结果: 你好,来信已获悉。
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市内转移的程序是:由单位持职工身份证、解除劳动关系的证明、《基本养老保险关系接续卡》,到用人单位参保地社保局办理转出手续,只转移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和个人账户档案,不转个人账户资金。(个人去办理转移需要户口)
长寿社保局电话:40258364
市社保局养老中心电话:8678988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