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全市统一居民医保后的政策
尊敬的领导你们好:
我住在南岸区,我们区原来城乡居民医保政策比较好,现全市联网后政策都没有了。我小孩是重度地中海贫血,以前南岸区属于重大疾病,请问这种原各区县的重大疾病现在联网后怎么处理了?而且我们这种孩子以输血为生,全市联网后的医保政策这种未成年人的用血报销比例是怎么样的?现在我们这些孩子的家长都反应联网报销后自费金额明显比以前增加了二百左右,同样的医院怎么会这样的区别了。我们想了解全市联网的的报销细节上的东西,应该去哪里查阅了解
办理结果: 您好,来信收悉,现予答复:
为了促进我市城乡居民保险市级统筹后特殊疾病政策的规范管理,市里制定了《重庆市城乡居民合作医疗保险特殊疾病管理办法》,对居民医保特殊疾病病种、待遇标准、就医管理等方面进行了统一。为不造成市级统筹后参保人员待遇水平降低,新出台的政策同时规定,对各区县在参加市级统筹前,已办理完特殊疾病资格认可手续,但不属于市级统筹规定的特殊病种人员,按照锁人头、锁病种、锁标准的原则,继续执行原特殊疾病待遇。因此,对您反映的你小孩患地中海贫血,属于市级统筹前南岸区的重大疾病,可以继续按南岸区原政策规定享受待遇。具体标准和报销程序,请您咨询南岸区城乡居民合作医疗保险经办机构,电话:6280259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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