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生儿医保政策
尊敬的市领导希望你们能在白忙中抽出时间看看这封信,听说重庆有新生儿落地参保的政策的。新生儿住院当年没买医保的可以随母亲当年的合作医疗保险报销医疗费用是真的吗,为什么梁平医保局说新生儿没买医保的不能报销医疗费用呢。请问这个政策市重庆同意执行的吗?
办理结果: 您好,感谢您的来信,现回复如下:
我市居民医保为区县级统筹,各区县自行制定政策,政策略有差异,2012年12月8日实现全市统筹,执行统一的政策。梁平县居民医保在2012年12月1日实现居民医保市级统筹,2012年12月1日前为县级统筹,县级统筹居民医保政策规定,新生儿自出生三个月以内需在户籍所在地的街道乡镇办理参保缴费手续,缴费后按规定享受医保待遇。无随母报销医疗费政策。2012年12月1日后实现市级统筹,新生儿自出生三个月以内,可以随母参保报销医疗费,也可以独立参保缴费报销医疗费。感谢您的来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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