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跨险种转移
办理依据:渝社险发〔2014〕76号。
服务范围:(1)达到或超过职工养老保险法定退休年龄,且未按月领取养老保险待遇;(2)分别参加了职工养老保险和居民养老保险。
办理流程:区社保局直接办理 。
所需资料:(1) 填写《城乡养老保险制度衔接申请表》;(2)社会保障卡或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3)《参保缴费凭证》
办理地点:区社会保险局服务大厅。
收费标准:无行政服务收费。
限时承诺:30个工作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