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恢复征收
办理依据:渝社险发〔2014〕43号。
服务范围:因村社、区县(自治县)社会保险局(以下简称区县经办机构)、代发金融机构政策宣传不到位或信息录入错误,造成已参保的中青年人员、60岁以上老年人往年征收计划失效。
办理流程:由社保所将有关原始资料按月汇总,并填制《重庆市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人员数据维护明细表》,报区经办机构审核。。
所需资料:(1)《重庆市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人员数据维护明细表》;(2)《重庆市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申报表》复印件;(3) 居民身份证复印件;(4)村(社区)或社保所出具的情况说明。
办理地点:各镇(街道)社保所。
收费标准:无行政服务收费。
限时承诺:30个工作日。
联系电话:各镇(街道)社保所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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