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工、居民医保特殊疾病指定医院变更或特病证遗失补办流程
政策依据:渝社险发〔2013〕136号、渝社险发﹝2013﹞52号、渝人社发〔2015〕259号
办理流程:取得特殊疾病证参保人员在选择特殊疾病定点医疗机构满一年后向参保所在地医保经办机构申请(特病证遗失则申请遗失补办)→带上身份证和特殊疾病门诊医疗证
办理部门:区社保局医疗保险待遇审核科
受理时间:法定工作日
费用: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