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工、居民医保市内三级定点医院住院
政策依据:渝劳社办发〔2001〕58号文、渝人社发〔2012〕103号文。
所需资料:本人身份证、社会保障卡
办理流程:凭本人身份证、社会保障卡到定点医院办理住院手续→入院后5个工作日内打电话备案→出院时,凭本人身份证、社会保障卡在定点医院直接结算费用。
办理部门:区社保局医疗保险待遇审核科
备案时间:法定工作日
夏季作息时间:上午8:30—12:00 下午:2:30—6:00
冬季作息时间:上午9:00—12:00 下午:2:00—5:30
(入院手续办理按市内定点医院规定执行)
费用: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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