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工、居民医保市内二级及以下定点医院住院
政策依据:渝劳社办发〔2001〕58号文、渝人社发〔2012〕103号文。
所需资料:本人身份证、社会保障卡
办理流程:参保病人持本人身份证、社会保障卡直接到定点医院办理住院并实时结算费用。
办理部门:市内各定点医院医保办
咨询部门:区社保局医疗保险待遇审核科
受理时间:按市内定点医院规定执行
费用: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