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征地人员养老保险参保
办理依据:渝府发〔2008〕26号
服务范围:(1)2008年1月1日以后,土地被政府依法进行征收;(2)属于我市行政区域内的城镇居民;(3)征地补偿安置方案依法批准之月年满16周岁以上。
办理流程:由参保地的各街镇社保所派出专人负责对新征地的材料进行收集,整理。并在上面签上与原件相符等字样。同时对参保对象在村上进行两次公示→由国土部门报送盖有有征地所在村村民委员会公章、街镇人民政府公章、区拆迁办、区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街镇派出所、区公安局责任人签字盖章的“农转非”审批表,同时在审批表下面附上市政府许可的征地批文→报上新征地农转非人员参加基本养老保险报批花名册的电子文件和纸质文件→由区社保局确定一次性缴纳养老保险费金额,并将缴费金额和明细提供给街镇或国土具体经办人员让其尽快缴费→缴款完成后办理退休申请,老龄人员领取《重庆市按月领取待遇资格证》、其它年龄段人员领取《基本养老保险养关系接续卡》→同时由经办人统一退取老龄段多领取的城镇居民养老保险费用。
所需资料:(1)填写《新征地农转非人员基础信息采集表》;(2)参保人《居民身份证》、《户口簿》复印件,参保人近期一寸免冠登记照2张;(3)“农转非”审批表,同时在审批表下面附上市政府许可的征地批文;(4)上报新征地农转非人员参加基本养老保险报批花名册的电子文件和纸质文件。
办理地点:区社会保险局服务大厅办理。
办理时间:正常工作日。
收费标准:无行政服务收费。
限时承诺:30日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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