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乡居民医保特病办理
政策依据:渝人社发〔2012〕102号文。
所需资料:1.《特殊疾病申请表》一式两份;2.身份证复印件两张;3.近期一寸彩色照片三张、近两年二级及以上医院门诊病历原件或住院病历复印件(加盖医院公章)、其他病史资料(含检查原始资料)。
办理流程:参保居民到户籍所在地或参保地街镇社保所提交相关申报资料→社保所初审汇总→片区集中诊断医院诊断认定→片区集中诊断医院反馈合格人员名单给社保所和区社保局→区社保局审定→社保所于次月的15日前办理《特殊疾病资格证》→次月的15日后申请人到各街镇社保所领取。
办理部门:各街镇社保所。
受理时间:每月1-15号法定工作日(恶性肿瘤、肾透析治疗不受时间限制,工作日可随时办理)
夏季作息时间:上午8:30—12:00 下午:2:30—6:00
冬季作息时间:上午9:00—12:00 下午:2:00—5:30
费用: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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