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工医保特病办理
政策依据:渝劳社办发〔2006〕27号文、渝劳社办发〔2003〕265号文。
所需资料:1.《特殊疾病申请表》一式两份;2.身份证复印件两张;3.近期一寸彩色照片三张;4.近两年二级及以上医院门诊病历原件或住院病历复印件(加盖医院公章)、其他病史资料(含检查原始资料)。
办理流程:单位提交申报材料(破产企业职工或个人身份参保者直接提交)→审核科审核汇总→诊断医院组织集中诊断→诊断医院提交诊断资料→申报人或单位经办人次月中旬后到区社保局领取合格人员特病证。
办理部门:区社保局医疗保险待遇审核科
受理时间:每月1-20号法定工作日(恶性肿瘤、肾透析治疗不受时间限制,工作日可随时办理)
夏季作息时间:上午8:30—12:00 下午:2:30—6:00
冬季作息时间:上午9:00—12:00 下午:2:00—5:30
费用: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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