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乡居民医保中途参保
政策依据:渝人社发〔2017〕220号
所需资料:1、户口薄;2、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办理流程:错过集中参保居民,凭以上证件于每年的9月30日前到户籍所在地街(镇)社保所办理
办理部门:户籍所在地街道(镇)社保所
受理时间:每年9月30日前工作日 上午8:30-12:00 下午14:30-18:00(夏季作息时间) 上午9:00-12:00 下午14:00-17:30(冬季作息时间)
费用: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