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位社会保险登记
办理依据:渝人社发〔2015〕266号。
服务对象:本辖区内的各类用人单位。
办理流程:用人单位持申请资料→社保局工作人员审核→审签后将相关信息录入系统→持《重庆市社会保险费缴费登记表》到地税部门办理单位社保缴费登记。
所需资料:
1.经单位盖章确认的《重庆市社会保险登记表》、《重庆市社会保险费缴费登记表》
2.证明本单位依法设立的证照、批文原件及复印件。如: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编办或有权机关出具的机关事业单位成立批文等。
暂未办理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营业执照》的,还应提供组织机构统一代码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和《税务登记证》(副本)原件及复印件;
3.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
4.法规、政策规定的其他资料。
外地驻渝机构、分支机构或企业非法人,还应提供法人机构出具的《委托授权书》;同时,对无法提供《营业执照》或《营业执照》未注明经营范围的,还应提供法人机构的《营业执照》。
办理地点:区社会保险局服务大厅公共业务科。
收费标准:无行政服务收费。
限时承诺:即时办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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