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工医保转出到市外
政策依据:渝劳社发〔2001〕59号,渝人社发[2014]128号
所需资料:参保人身份证复印件。
办理流程:参保单位为职工办理医保停保→停保次月持参保人身份证复印件到区社保局个人参保科办理职工医保参保转出到市外联系函和参保凭证→到下一参保地医保机构办理参保,并出具参保联系函寄回我区社保局个人参保科→区社保局个人参保科在系统中下帐,生成个人帐户转移拨款表→区社保局划款
办理部门:区社保局个人参保科、基金科
受理时间:每月1至20日法定工作日
上午8:30-12:00 下午14:30-18:00(夏季作息时间)
上午9:00-12:00 下午14:00-17:30(冬季作息时间)
费用: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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