超龄退役军人参保
办理依据:渝府办发〔2016〕45号。
服务范围:(1)2015年12月31日前具有本市户口;(2)未按月领取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待遇;(3)2013年9月30日(含)前退出现役,且男年满60周岁、女年满55周岁;(4)不属于自主择业军队转业干部。
办理流程:到社保所填写《重庆市超龄退役军人参加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申请表》后,由社保所将申报资料交区社保局,区社保局初审后,交区民政局审核,区民政局审核签署意见后,交区审核工作小组集中审核后,返回社保所公示→由社保局计算缴费金额,并将缴费通知书交给社保所,由社保所通知超龄退役军人到指定邮政银行足额缴存应缴金额→缴款完成后办理退休申请,领取《退休证》,领取养老金。
所需资料:(1)本人《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2份; (2)《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1份(主页、增减页、本人页复在一张A4纸上); (3)《入伍登记表》、《退伍登记表》复印件(加盖区人武部印章)各1份; (4)本人近期1寸免冠登记照2张; (5) 提供本人本地的邮储银行账户;(6)是独生子女家庭户的,需提供经街镇计生办(科)出具的独生子女证明(或独生子女证复印件签署意见并加盖印章)。
办理地点:户口所在地街镇社保所。
办理时间:社平公平后每月1-20日工作日。
收费标准:无行政服务收费。
限时承诺:视情况而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