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换物业
在招聘新的物管公司之前,应与原任物管公司签署一个备忘录:如果原任物管公司中标,则由它继续执行园区的管理工作,如果原任物管公司落选,则须与新任物管公司顺利完成交接工作,否则予以处罚。如果业主管委会手中握有这样的备忘录,就会非常有利,也为日后的法院判案提供了依据。然而,由于当前大多数业主的法律意识不强,因此让不法物管商钻了空子。
有些小区,新旧物管公司未能实现顺利交接,其原因就在于原任物管公司有抵触情绪,从而令社区的管理工作一度陷入混乱状态。其实这一方面反映出原任物管公司的职业素质太差,但同时也反映出业主管委会的监控能力不强。千万不要等到爆发管理危机的时候再来更换“管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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