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资人在股权转让信息披露方面应注意哪些事项?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上市公司股权转让行为的披露,应遵循分阶段披露的原则,也就是说,从股权转让双方签订股权转让协议起,到报送有关部门审批的各个过程,都必须进行披露,以保证信息披露的公平和及时。上市公司的股权转让是一个比较复杂的过程,如涉及国有股转让的,需经市级财政部门、省级财政部门乃至国家财政部的审批;如涉及外资股的,需报国家经贸委;如收购比例超过30%以上的,还需报中国证监会申请豁免全面收购,上市公司应及时披露股权转让的进展情形。
一般规定,在股权转让双方签订股权转让意向协议时,上市公司应及时披露股权转让提示性公告;在报送有关部门获得批准后应及时公告;俟法律手续全部完备,上市公司和股权转让双方再刊登正式的三方股权转让公告,至此,公司的股权转让才算是正式完成。故股权转让提示性公告披露后并不意味着股权转让已"铁板钉钉",投资人应特别注意股权转让提示性公告中揭示的不确定性因素,以防备股权转让中途受阻导致的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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