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证监会宣布黄金期货即将上市之后,上海期货交易所11日晚间发布针对这一新期货品种修订的《上海期货交易所风险控制管理办法》的征求意见稿。
根据办法,黄金期货合约的最低交易保证金为合约价值的7%,高于铜、铝、锌、天然橡胶(19340,-85,-0.44%)期货合约的5%,低于燃料油(3543,62,1.78%)期货合约的8%。
办法根据持仓的不同数量和上市运行的不同阶段对保证金比例进行了7%-12%的不同要求。另外,从合约挂牌之日起到交割月份的第1个交易日起,黄金交易保证金的比例从7%到20%不等。
根据办法,当某黄金期货合约连续三个交易日的累计涨跌幅达到10%时,交易所可以根据市场情形,采取下列措施中的一种或多种:单边或双边、同比例或不同比例、部分会员或全部会员提高交易保证金;暂停部分会员或全部会员开新仓;调整涨跌停板幅度;限期平仓;强行平仓等。但调整后的涨跌停板幅度不超过20%。
办法规定,当某期货合约在某一交易日出现单边市,则该交易日结算时黄金期货合约交易保证金比例为8%,收取比例已高于8%的按原比例收取。该交易日之后的第1个交易日黄金期货合约的涨跌停板为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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