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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用卡久欠被起诉,还款后仍需坐牢 |
最终林某因为涉嫌信用卡诈骗罪被处以一年有期徒刑林某表示不服,我钱都还了为什么还要判我一年,认为此判决太重,上诉到二中院,二中院经过审理认为,林某信用卡贷款超过规定的期限进行大量透支,并且银行多次催收无果,超过三个月仍然不还款,而且数额较大,应维持原判。
记者根据此事采访了市二中院的庭长陈尧东,陈尧东告诉记者,在2009年发布的信用卡管理刑事案件中具体的法律有若干问题解释,其中就有对与信用卡恶意透支有着明确的界定,持卡人非法占用,发卡银行两次催收无果的情况下,超过三个月还未归还,则视为恶意透支,如果明知道无法偿还的还大量透支的行为,甚至透支以后隐匿,或者逃避金融机构的追款行为等,则视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的行为。根据林某所触犯的行为,透支了6万元,并且恶意明显有逃避的嫌疑,林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并且林某改变联系电话,并且林某不愿意归还银行欠款,已经构成了信用卡诈骗罪。
近年来,此类案件不断上升,仅仅去年一年,此类案件厦门市就审理了200多起,根据记者的了解发现,透支信用卡并且长时间不还的,多数持卡人都不知道这种行为已经触及了法律,另外还有些人是因为住宅变更,通信方式改变,银行未及时通知到位,结果一些欠款人一直拖欠着,结果也以信用卡诈骗罪入狱。银行两次的催收,超过了3个月不还款的,银行就会报案要求法院进行审理,这一做法引起了许多群众争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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