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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用卡被盗刷银行会给赔偿吗 |
朱女士常使用建设银行信用卡,但在坐地铁时,钱包被小偷偷走了,钱包中有身份证以及没有密码的信用卡,可大意的朱女士直到晚上才发现钱包丢失,立即拨打银行客服电话,但是查询小偷已经早先在东方百货刷了1.2万元,朱女士立即报警,请求警方的帮助。
在庭审中,银行卡已经丢失,所以没有办法得出银行卡背面是否是朱女士的字迹了。商户则表示自己不会辨认笔迹,没有这方面的能力,没办法鉴别刷卡单上的笔迹,最后银行则表示,由银行来对朱女士进行赔偿,金额在60%,由于朱女士丢卡自己也有过错,所以自己也要承当40%。
法院认为,信用卡背面签名根本没办法辨认的到了,但是从生活经验中可以判断,朱女士丢卡之前,已经刷了很多次卡,该商户的POS机子已经用了好久了,如果他们无法鉴定笔迹,那么顾客根本没法刷卡,这点说明商户平时都没有履行检查卡签名的习惯。没有做好自己应该尽的义务,所以拥有70%的判责。
游小姐有一张交通银行的储蓄卡,最近你他往卡里面存了3万元钱,建行新办理了一张储蓄卡,然后往卡里存了2万元钱,过了几天,游小姐到福林路的ATM机上进行取款500元操作后便离去,可是让他没有想到的事,5小时候他接连收到银行短信,通知他在宝龙广场刷卡先后4次共消费2800元,游小姐立即停卡报警。
警方称,游小姐的银行卡的确是被他人进行了复制的,监控视频显示游小姐前15分钟有2个不明身份的男子对ATM机安装了不明物体,庭审上,银行认为,虽然是在ATM机上安装了物体,但是并不能证明这就是盗走银行卡密码的关键所在啊。
法院认为,游小姐没有保护好自己的银行卡导致其丢失,自己也应该承担一定的损失,但是ATM机上操作,被人复制卡和泄露密码,ATM机的监管不力才导致的用户损失,所以银行则要负全部责任,即赔偿游小姐18000元损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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