改革开放以来,中国人民银行加强了对利率手段的运用,通过调整利率水平与结构,改革利率管理体制,使利率逐渐成为一个重要杠杆。
1993年5月和7月,中国人民银行针对当时经济过热、市场物价上涨幅度持续攀升的情况,两次提高了贷款利率。这两次利率调整,与1994年以来出台的其他重大经济改革措施相配合,对抑制固定资产投资规模、控制通货膨胀,发挥了重要作用。
1996年以来,针对中国宏观经济调控已取得显著成效、市场物价明显回落的情况,中国人民银行又适时先后七次降低了存贷款利率,在保护存款人利益的基础上,对减少企业,特别是国有大中型企业的利息支出,促进国民经济的平稳发展产生了积极影响。
利率的调整,实际上是各方面利益的调整。中国人民银行在确定利率水平时,主要综合考虑以下几个因素。
一是物价总水平
这是维护存款人利益的重要依据。利率高于同期物价上涨率,就可以保证存款人的实际利息收益为正值;相反,如果利率低于物价上涨率,存款人的实际利息收益就会变成负值。因此,看利率水平的高低不仅要看名义利率的水平,更重要的是还要看是正利率还是负利率。
二是利息负担
长期以来,国有大中型企业生产发展的资金大部分依赖银行贷款,利率水平的变动对企业成本和利润有着直接的重要的影响,因此,利率水平的确定,必须考虑企业的承受能力。
例如,1996年至1999年,中国人民银行先后七次降低存贷款利率,极大地减少了企业贷款利息的支出。据不完全统计,累计减少企业利息支出2600多亿元
三是利益
利率调整对财政收支的影响,主要是通过影响企业和银行上交财政税收的增加或减少而间接产生的。因此,在调整利率水平时,必须综合考虑国家财政的收支状况。银行是经营货币资金的特殊企业,存贷款利差是银行收入的主要来源,利率水平的确定还要保持合适的存贷款利差,以保证银行正常经营。
四是供求状况
利率政策要服从国家经济政策的大局,并体现不同时期国家政策的要求。与其他商品的价格一样,利率水平的确定也要考虑社会资金的供求状况,受资金供求规律的制约。
此外,期限、风险等其他因素也是确定利率水平的重要依据。一般来讲,期限越长,利率越高;风险越大,利率越高。反之,则利率越低。
随着中国经济开放程度的提高,国际金融市场利率水平的变动对中国利率水平的影响将越来越大,在研究国内利率问题时,还要参考国际上的利率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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