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千万不要领失业补助金|失业金领取的好处
为何说大家千万不要领失业金
其实这个说法是从南方的一篇新闻报道中得出来的结论,在南方有几个人在领失业金后直接入职打工了,因为失业金可以领取16个月,所以他们在工作以后仍然还继续领取失业金,最后被发现被抓了。
那么很多人看完这个报道以后就开始劝大家说:大家千万不要领失业金,然后就开始用这个新闻案例说话。其实这个说法非常错误,我们在领失业金后,如果找到了工作,那么可以去当地更新信息,这样就会停止给予我们失业金。那么这种情况下我们就不会触犯规定,从而我们也不会被抓,总之大家一切按照相关规定操作即可。
领取失业金是没有坏处的
根据现在的政策,只要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金期间,将养老保险费用正常缴纳,这样就不会影响养老金年限长短了。所以,大家千万不要领失业金这个问题,是大家误解了,而且,领取失业金是没有坏处的,失业时该领取就领取。
失业金领取的好处
1、只要你符合领取失业金的条件,那么在这段时间内就可以领取失业金来维持家庭的生活。
2、还有如果在失业期间若生病住院还可申请医疗求助,且在失业期间死亡,可领取16个月的失业保险金。
3、接受职业培训、职业介绍的补贴,一般来说,职业介绍的补贴支付给职业介绍机构,由他们为失业人员免费介绍职业,而职业培训补贴,有些是直接发给失业人员,有些则是失业人员培训后报销,还有的是对培训机构的补贴。
失业金如何领取
(一)领取条件
1、具备下列条件的失业人员,可以领取失业保险金,并同时按规定享受其他各项失业保险待遇:
(1)按照规定参加失业保险,所在单位和本人已按照规定履行缴费义务满1年的;
(2)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
(3)已依法定程序办理失业登记的;
(4)有求职要求,愿意接受职业培训、职业介绍的。
2、劳动者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具体包括下列情形:
(1)终止劳动合同的;
(2)被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
(3)因用人单位不按规定提供劳动条件,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
(4)因用人单位以暴力、胁迫或者限制人身自由等手段强迫劳动,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
(5)因用人单位克扣、拖欠工资,或者不按规定支付延长工作时间劳动报酬,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
(6)因用人单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或者集体合同约定的工资标准支付工资,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
(7)因用人单位扣押身份、资质、资历等证件,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
(8)因用人单位未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
(9)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
(二)领取资料
1、本人身份和本人照片;
2、所在单位出具的终止或者解放劳动合同书;
3、劳动保障厅行政部门的职业介绍机构出具的求职证明。
(三)领取流程
1、参保单位出具两份《解除(终止)劳动关系证明书》,一份交失业保险中心,一份交劳动保障局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备案。
2、失业保险中心凭参保单位出具的《解除(终止)劳动关系证明书》对情况进行严格的调查核实(失业人员带上与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确认无误的发放2份《失业保险申领登记表》和1份《失业求职登记表》。
3、失业人员认真填写好《失业保险申领登记表》的正面所有栏目,背面的计生关系接受单位意见处空格请到本人户口所在地的计生关系接受单位盖章。认真填写好《求职登记表》。
4、盖章:户口在城市的请到户口所在地的街道办事处计生办盖章;户口在农村的请到户口所在地的乡(镇)计生办盖章。居委员、村委员、社区的计生办章均不符合要求。
5、交纳三张一寸的彩照和一份失业人员身份证复印件。
劳动者符合以上条件并完成以上程序后,即可到户籍所在地或暂住地的区级劳动保障部门办理领取失业保险金。
失业保险金的领取标准
失业保险金按月发放。根据失业人员参加失业保险的缴费年限不同,失业金的享受期限有所不同。失业人员失业前所在单位和本人按规定累计缴费时间满1年不足5年的,累计缴费时间每满1年的,可领取3个月失业金;满5年不足10年的,从第5年开始,累计缴费时间每增加1年增加1个月的失业金,最长为18个月;满10年及以上的,为24个月。
失业保险金发放标准以当地最低工资标准一定比例确定。失业人员失业前所在单位和本人累计缴费满1年不足10年的,按最低工资标准的70%发放,满10年及其以上的,按最低工作标准的80%发放。例如,目前辽宁省锦州市执行的发放标准是,市辖五个区10年以下的参保人员将享受每月735元的失业金,10年及其以上的为每月840元;四个县(市)10年以下的参保人员将享受每月630元的失业金,10年及其以上的为每月720元。
失业金领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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