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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阳市基本医疗保险就医指南 |
信阳市基本医疗保险就医指南 一、参保人员就医需到指定的定点医院诊治,就医时须持本人医疗保险证、IC卡和病历处方本,并可直接到定点药店购买常用药和非处方药,购药费用和定点医院的门诊费用均可用IC卡支付,不足部分用现金支付。 二、参保人员住院注意事项: 三、住院医疗费用结算办法: 四、经市医保中心批准需门诊治疗的重症慢性病和设立家庭病床的患者,应使用医保专用病历处方,到定点医院就医或经市医保中心批准到定点药店购药,费用暂由个人现金垫付,处方结算联患者要留存并加盖收费章。到期后,由所在单位将有效收据及配套处方汇总后,于本月或次月上旬到市医保中心按规定结算 五、 转诊转院由经治医生提出申请,科主任签署意见,医保科审核登记,报医保中心批准后方可进行。出院后,参保人员凭有效收据、住院费用清单和相关证明资料,于本月或次月1—10日送医保中心审核,月底21—26日领取报销费用。其住院医疗费用个人自付部分按规定比例增加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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