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北京失业保险金领取金额标准
2015年4月1日起北京失业保险金标准调整,平均每档上调110元。 为提高失业人员收入水平,保障其基本生活,根据本市经济社会发展情况,依据《北京市失业保险规定》关于“失业保险金标准应低于本市最低工资标准、高于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原则,考虑到2015年本市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和最低工资标准调整的实际,失业保险金标准在现行基础上平均每档上调110元,增长10.3%。 累计缴费时间满1年不满5年的,失业保险金月发放标准为1122元; 累计缴费时间满5年不满10年的,失业保险金月发放标准为1149元; 累计缴费时间满10年不满15年的,失业保险金月发放标准为1176元; 累计缴费时间满15年不满20年的,失业保险金月发放标准为1203元; 累计缴费时间满20年以上的,失业保险金月发放标准为1231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