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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工、居民医保转市外住院备案及就医

职工、居民医保转市外住院备案及就医

政策依据:渝办发〔2011〕293号、渝人社发〔2012〕103号

所需资料:《跨省长期异地就医登记备案表》;市内三级医院提供的《跨省转诊转院就医备案表》

办理流程:
1. 职工医保异地安置退休人员、异地长期居住人员、常驻异地工作人员和参加居民医保异地长期居住人员到市外就医:本人或委托人到参保地社保经办机构工作窗口填写《跨省长期异地就医登记备案表》申请办理→参保地社保经办机构备案→参保病人到市外就医
长期异地就医备案变更:参保人备案半年后到参保地社保经办机构填写《重庆市跨省长期异地就医备案信息变更表》,参保地社保经办机构办理变更。
2.转诊到市外就医:市内三级医院出具《跨省转诊转院就医备案表》,并通过电话、传真或网络等向协议管理社保经办机构进行转诊转院申请→协议管理社保经办机构告知参保地社保经办机构办理转诊备案→参保病人到市外就医
3.市外突发疾病需临时就医备案:在住院后由参保人、参保人所在单位或其委托人向参保地社保经办机构通过电话(传真)、网络平台、手机APP等备案(最迟出院前完成备案)

办理部门:区社保局医疗保险待遇审核科

受理时间:法定工作日

夏季作息时间:上午8:30—12:00 下午:2:30—6:00
冬季作息时间:上午9:00—12:00 下午:2:00—5: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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