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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在职人员死亡个人账户一次性支付 |
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在职人员死亡个人账户一次性支付 办理依据:渝人社发【2014】110号。 服务范围:遗属为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在职死亡人员办理丧葬补助金和抚恤金。 办理流程:派出所注销死者户口→指定受益人或法定继承人的法定文书→到社保局养老大厅办理个人账户一次性支付 所需资料:(1)死者户口注销证明;(2)办理人与死者关系证明(结婚证、村(社区)证明、单位介绍信);(3)办理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4)办理人邮政银行存折;(5)指定受益人或法定继承人的法定文书。 办理地点:区社会保险局服务大厅。 收费标准:无行政服务收费。 限时承诺:即时办结,次月将一次性支付金额通过银行划入所提供的账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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