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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征地农转非人员领取养老待遇资格申报 |
被征地农转非人员领取养老待遇资格申报 办理依据:渝府发〔2008〕26号文件。 服务范围:(1)被国家征用土地或水淹移民的参加养老保险并缴费完结的人员;(2)具有本市城镇户口,男年满60周岁、女年满55周岁及以上,且未按月领取养老保险待遇的人员;(3)续缴养老保险未满5年的人员(以上三个条件必须同时满足)。 办理流程:到区社会保险局养老窗口申报→进行资格审核、审批→审批后由区社保局计算并每月发放养老待遇→区社保局社会化管理服务科领取《资格证》→居住地社保所、社区采集指纹→领取养老金。 所需资料:(1)本人《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2)《户口簿》主页、本人页、人口增减页原件及复印件;(3)本人邮政银行存折原件及其复印件;(4)本人近期一寸免冠登记照片1张。 办理地点:区社保服务大厅。 收费标准:领取《资格证》时需缴纳社会化管理服务活动经费288元。 限时承诺:当月1日至次月20日之内办理,次月领取《资格证》(节假日除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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