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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具参保证明 |
出具参保证明 办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14号、渝人社发〔2014〕63号; 服务对象:本辖区内已参保的各类用人单位和参保职工 办理流程:(一)参保单位或参保人员提出申请→区社保局公共业务科根据规定出具证明 所需资料: 办理地点:区社会保险局服务大厅公共业务科。 办理时间:每月1-20日工作日。 收费标准:无行政服务收费。 限时承诺:即时办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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